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加強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鑒別環境管理工作,規范危險廢物鑒別單位管理,那么企業如何對危險廢物進行鑒別? 通知中說明,產廢單位可自行開展危廢鑒別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進行鑒別。同時,危險廢物鑒別單位應滿足《危險廢物鑒別單位管理要求》,并在全國危險廢物鑒別信息公開服務平臺注冊。 網址:(https://gfmh.meescc.cn) 應開展危險廢物鑒別的固體廢物包括: 1.生產及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可能具有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的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感染性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2.依據《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等文件有關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需要鑒別的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以及建設項目建成投運后產生的需要鑒別的固體廢物。 3.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日常環境監管工作中認為有必要,且有檢測數據或工藝描述等相關材料表明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4.突發環境事件涉及的或歷史遺留的等無法追溯責任主體的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其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進行鑒別的固體廢物。 司法案件涉及的危險廢物鑒別按照司法鑒定管理規定執行。 如何進行危險廢物鑒別 來源:環保36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 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5085.7)